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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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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第一学期MPA学生注册通知

来源:; 发表时间:2018-07-13;点击:

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现将本学期报到注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注册时间:2018年9月17日-9月21日,9:00-11:30,13:00-16:30;9月22日(周六),9:00-12:00。

2、在校研究生均需本人亲自持学生证到校注册,不能由他人代理。注册状况与学业奖学金、选课和其他学业活动密切相关,请按时注册。

3、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同学,请务必于9月21日之前提交《北京大学MPA请假申请单》(请点击下载)

4、所有学生(包括延长学习年限者)必须将本年度学费等相关费用交清后,才能注册。凡未按规定足额交费者,不予注册,且选课结果无效。财务部对交费的相关要求如下:

在校生可以使用“农行卡扣款”及“网上交费”两种方式。若选择“农行卡扣款”,请于2018年9月6日前将学费、住宿费足额存入农行卡。若选用“网上交费”,务必于注册日之前登录北京大学收费平台(地址http://cwsf.pku.edu.cn)完成交费。特殊情况,如单位交费(支票、汇款单),请最晚于注册日到所在学院派驻会计处交费。如未足额交费,不能办理注册及其他相关手续。具体说明及注意事项详见财务部《2018-2019学年在校研究生交费的通知》,链接如下:https://portal.pku.edu.cn/portal2017/#/schoolNoticeDetail/305772

财务部交费相关事宜咨询电话:62755523。

5、逾期未办理注册手续,且未按时请假者,后果自负。相关规定参加北京大学学生手册2017版《北京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MPA教育中心

2018年7月13日

相关附件:

1. 北京大学MPA请假申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