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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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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MPA冬季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第一轮)

来源: ; 发表时间:2008-09-02;点击:
         MPA学生根据教学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后,可以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参加2008年MPA冬季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请于20081023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和《申请参加答辩信息表》:
        申请答辩时提交正式纸质版学位论文六本,用于论文的评阅和答辩;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委员会的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修改,再提交二本;学位论文电子版(提交时标题为:学号+姓名)和《申请参加答辩信息表》(提交时标题为:学号+姓名)以电子邮件发送至 liulin9888@pku.edu.cn 。
 
2.二寸彩色证件照片二张,用于通过答辩后制作学位证书(在照片背后用圆珠笔书写姓名和学号)。
 
         申请人需按格式要求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以及指导教师姓名
         学号:以录取通知书上或学生证上的学号为准
      院系:政府管理学院
         专业:公共管理(MPA)
 
4.《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审查表》(一式二份):照片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内容按要求填写。
 
5.《指导教师对学位论文的学术评语》(一式二份):指导教师按要求填写后,由申请人提交
 
6.《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学位论文学术评议书》(一式二份):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
 
7.《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答辩审批表》(一式一份):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和论文题目。
 
8.《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记录》(一式一份):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和论文题目。
 
9.《攻读硕士学位人员论文答辩报告书》(一式二份):填写姓名、学号、院系、专业和论文题目。
 
          共需一式9份,其中指导教师和学生共同签字署名原件一份,装入档案袋中由学校存档,复印8份,6份装订在提交的正式学位论文中,其余2份留在答辩后,用在修改后提交的学位论文中。
 
*11.《北京大学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表》、《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材料A》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重新申请学位审批材料B》:此系列表格仅适用于曾申请过北京大学学位但未获通过,且答辩委员会或校学位委员会及其分会根据规定做出过决议:允许在半年后一年内,重新申请学位的人员。
 
         以上纸质版材料按先后顺序装入档案袋中,在档案袋上写明申请人姓名、学号,在2008年1020日至23期间,由申请人本人到MPA教育中心提交(廖凯原楼125室),经审核后方可进入答辩程序。
 
联系人:柳林 老师
联系电话:010-6275 3903
 
学位论文制作联系电话:010-6276 9600
学位论文制作发送邮箱:s2102@pk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