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级MPA学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来源: ; 发表时间:2009-06-23;点击:一、MPA学生应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学科研究方向,选择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撰写开题报告。
二、MPA学生进行开题报告的前提条件是: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修满学分。
三、学位论文主要由政府管理学院教师指导,MPA学生可通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 教育中心网站(www.mpa.pku.edu.cn )的教师介绍栏目了解学院教师情况,确定导师意向;也可通过课程学习过程中与任课教师直接沟通确定导师意向,如指导教师明确同意指导其论文写作,则在开题报告中仅填写一位教师姓名,并注明“已确认”。
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学生提交的《北京大学MP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结合学院教师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导师分配人选。
四、符合开题条件的学生须在2009年9月15日前将开题报告(电子版和纸制版,电子版标题为:学号+姓名)、《北京大学申请学位论文开题信息表》(电子版,标题为:学号+姓名)提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集、整理,于2009年9月19日将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和纸制版,以及汇总后的《北京大学申请学位论文开题信息表》统一提交到MPA教育中心柳林老师处,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开题,开题相关工作将于下一年度进行。
五、开题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格式:填写《北京大学MP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总字数不少于4000字;
2、内容:
(1)选题理由、研究目的及意义
(2)本领域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与进展情况
(3)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4)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
(5)论文的创新与难点
(6)本人的研究基础或条件
六、MPA教育中心将在2009年9月30日前根据开题报告确定导师分配;若开题报告不符合要求未获通过,则将在下一年度重新开题。
七、经开题确定导师后,学生应及时、主动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将于2010年4月初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申请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