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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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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级MPA学生撰写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通知

来源: ; 发表时间:2009-06-23;点击:

一、MPA学生应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学科研究方向,选择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撰写开题报告。

二、MPA学生进行开题报告的前提条件是: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修满学分。

三、学位论文主要由政府管理学院教师指导,MPA学生可通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 教育中心网站(www.mpa.pku.edu.cn )的教师介绍栏目了解学院教师情况,确定导师意向;也可通过课程学习过程中与任课教师直接沟通确定导师意向,如指导教师明确同意指导其论文写作,则在开题报告中仅填写一位教师姓名,并注明“已确认”。
         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学生提交的《北京大学MP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结合学院教师实际情况,最终确定导师分配人选。

四、符合开题条件的学生须在2009年9月15日前将开题报告(电子版和纸制版,电子版标题为:学号+姓名)、《北京大学申请学位论文开题信息表》(电子版,标题为:学号+姓名)提交给班级学习委员,学习委员收集、整理,于2009年9月19日将开题报告的电子版和纸制版,以及汇总后的《北京大学申请学位论文开题信息表》统一提交到MPA教育中心柳林老师处,逾期未提交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开题,开题相关工作将于下一年度进行。

五、开题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1、格式:填写《北京大学MPA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总字数不少于4000字;
   2、内容:
       (1)选题理由、研究目的及意义
       (2)本领域国内外的研究现状与进展情况
       (3)学位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4)论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和框架
       (5)论文的创新与难点
       (6)本人的研究基础或条件

六、MPA教育中心将在2009年9月30日前根据开题报告确定导师分配;若开题报告不符合要求未获通过,则将在下一年度重新开题。

七、经开题确定导师后,学生应及时、主动与导师联系,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写作,论文写作时间为6个月,将于2010年4月初提交学位论文定稿,申请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