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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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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专业学位学生入学交费须知

来源:MPA教育中心 ; 发表时间:2011-01-24;点击:

       根据教育部教财厅[1999] 5号关于收缴学费“全面推行票款分离,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规定,北京大学学生的学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统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借记(校园)卡(简称金穗卡)划款交纳。请在全国农行营业网点办理存款或汇款。报到时在录取院系领取交费收据,此收据为缴费凭证,请妥善保存。

 

具体手续如下:

 

1.    学校已为每个学生申请开立了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并随通知书一起寄发给学生本人。该金穗卡除交纳学费外,也可用于个人存取款及消费。

2.    请务必于2011年2 月15日(存款截止日)前到当地农行办理存款手续,将当年应交学费足额存入卡中,学校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代为扣缴。若所存金额少于应交款金额,银行将不予扣款。报到时扣款不成功,学校将视为未按时交纳学费并不能办理相关手续。
提示:请特别关注你所在地农行储蓄所春节期间的作息时间,避免错过存款日期。

3.  持支票交纳学费或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金穗卡交费的同学,在2011年2月19日到北大财务部四教办公区102室交费。 

4.  交费项目及标准:

2011级新生交纳第一学年学费2.4万元。

2010级往届生交纳第二学年学费1.7万元。

5.  咨询电话

农行北大分理处咨询电话   010-62764454、62758242

北大 财务部 咨询 电话    010-62755523

北大研究生招生办咨询电话 010-62751354、6275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