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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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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37号)的精神和要求,2010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07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

  • 根据学校暑假放假的通知精神,图书馆暑假期间开馆时间安排如下: 月 / 日 专业阅览室开放时间 馆大门、自习区 开放时间 上午 下午 晚上 7月5日-7月16日 8:00-17:00 闭馆 7:30-17:00 7月19日-8月20日 9:00-16:00 闭馆 8:30-16:00 8月

  • 一、MPA学生应结合所学专业知识和学科研究方向,选择具有理论意义和实际应用价值的课题,撰写开题报告。 二、MPA学生进行开题报告的前提条件是:完成教学计划,按规定修满学分。 三、学位论文主要由政府管理学院教师指导,MPA学生可通过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 教育中心网站(www.mpa.pku.edu.cn

  • 请已通过2010年5月答辩的2007级、2008级MPA各班学生,于2010年7月9日前(周一-周五)携带学生证、校园卡、餐饮卡及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离校转单.doc,前往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详见离校转单备注)。获得学位离校的MPA学生,在规定日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学位证书与防伪成绩

  •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将于2010年5月22日、23日组织MPA春季学位论文答辩,具体日程如下: 时间地点 序号 学号 姓 名 1 A0832013 丁金华 2 A0632266 王万里 5月22日 3 A0732003 包涵 8:30-12:00 4 A0732028 高

  • 北京大学MPA在读学生(集中班)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往届学生本人持学生证,2010级新生本人持录取通知书,于2010年4月30日9:00—16:30(12:00-13:00为午休时间)到MPA教育中心(廖凯原楼125室)报到注册。新生报到当天需携带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近照3张(1寸同底),

  • 2007级、2008级MPA学生根据教学培养方案,修满规定学分,在论文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写作后,可以向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参加2010年MPA春季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请于2010年4月6日至9日提交以下材料: 1. 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和《申请参加答辩信息表》:

  • 2010级MPA新生: 学院定于2010年3月6日(星期六)8:30在理科教学楼举行北京大学2010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新生欢迎仪式。具体安排如下: 北京大学2010级MPA新生开学日程安排 (2010年3月6日) 时 间 事 项 地点 备注 8:30-9:30 政府管理学院迎新仪式 理教1

  • 2010级MPA新生: 今接到学校通知,原定3月1日新生开学典礼因故调整,与下学期秋季开学典礼一起举办。 新生具体报到注册及开课时间请关注本网站最新通知。 温馨提示:持支票交纳学费或未能在2010年2月23日前使用金穗卡交费的学生,务必于2010年2月27日到学校财务部四教办公区105交费。

  • 北京大学MPA往届学生2010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1.往届春季录取的、需要交纳学费的老生于2010年2月23日(存款截止日)前到当地农行办理存款手续,将应交学费足额存入金穗卡中,学校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代为扣缴。若所存金额少于应交款金额,银行将不予扣款。报到时扣款不成功,

  • 已于2010年1月参加复试的考生,如您个人联系方式有变更,请务必于2009年2月1日前与我中心邮件确认变更信息,否则视作放弃录取资格。邮件主题为准考证号+姓名,邮件需写明有效的联系方式(办公电话及手机)、详细通讯地址及邮编。 E-mail:mpa@pku.edu.cn

  • 北京大学2010年春季硕士学位授予仪式定于2010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百周年纪念讲堂观众厅举行。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1、请参加典礼人员于2009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MPA教育中心报名。邮箱地址:mpa@pku.edu.cn。 2、请参加典礼人员于2010年1月7日(星期四)

  • 请2007级MPA周末班、集中班已通过11月28日答辩的学生,于2009年12月14日-2010年1月20日(周一-周五)携带学生证、校园卡、餐饮卡及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办理离校转单,前往学校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详见离校转单备注)。获得学位离校的MPA学生,在规定日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方可领取学位

  •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教育部学位中心有关通知要求,学位获得者相关信息需上报“学位授予信息年报暨学位获得者国家备案系统”。照片作为学位获得者的特征信息,是学位证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今后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的重要信息。没有上传(备案)电子照片者,将无法提供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学位授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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