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的通知
来源:MPA教育中心 ; 发表时间:2012-01-07;点击:各级MPA在校学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2年2月10日至11日为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2012年春季学期开学注册时间,请各级MPA在校学生持学生证,于2012年2月10日至11日9:00―15:00到廖凯原楼125室MPA教育中心报到注册。
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第一部分:在校生交纳学费和注册
1. MPA教育中心将按照《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生管理手册》1.7条的相关规定,检查所有在校MPA学生的学业情况。并根据学生学费交纳情况与学业完成情况,为其办理电子注册与学生证注册。未按要求交纳学费者以及学业不合格者不能注册。
2. 在校学生于2012年2月7日(存款截止日)前到当地农行办理存款手续,将应交学费1.7万元足额存入金穗卡中,学校将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代为扣缴。若所存金额少于应交款金额,银行将不予扣款。报到时扣款不成功,学校将视为未按时交纳学费并不能办理相关手续。(提示:请特别关注你所在地农行储蓄所的作息时间,避免错过存款日期。)
持支票交费或因特殊原因无法使用金穗卡交费的同学,须在2月10日到北大财务部四教办公区102室交费。
农行北大分理处咨询电话 010-62764454、62768242
北大 财务部 咨询 电话 010-62755523
3. 在校生因故不能于2012年2月10日至11日按时注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MPA教育中心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请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院系批准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3. 在校生报到注册后,方能维持校内学籍,成为正式注册的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逾期未报到注册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部分:新生注册
1. 新生持北京大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明(含身份证、军官证和护照),于2月11日上午10:00到廖凯原楼342参加开学典礼,开学典礼之后到廖凯原楼133室进行报道注册
2. 新生报到时在院系的安排下填写学籍卡片,办理学生证,领取《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人员/学生管理手册》,做好新学期学习准备。新生不转档案、户口、工资与党团关系。
3. 新生按要求交纳学费,MPA教育中心将根据学生学费交纳情况,为其办理电子注册与学生证注册。未按要求交纳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
4. 新生因故不能按时注册,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院系请假,并附相关证明(因病请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院系批准后,上报研究生院备案。自学校规定的报到日期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两周。
5. 新生报到注册后,方能取得校内学籍,成为正式注册的北京大学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学生。延期两周仍未报到注册者,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