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附件请下载:政府管理学院MPA招生简章
请见链接:201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
请下载附件:2016年双证MPA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pdf 公示说明 1.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2.邮箱 mpa@pku.edu.cn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校政府管理学院201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的精神和要求,北京大学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
2014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校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北京地区其他院校MPA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接收调剂条件 1. 参加2014年10月举行的2014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地区学校的考生; 2.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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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校政府管理学院201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73号)的精神和要求,北京大学2015年继续招收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学生。 一、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
2014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成绩已经公布,我校尚有一定调剂录取名额,从即日起接收报考北京地区其他院校MPA考生的调剂申请。 一、接收调剂条件 1. 参加2014年10月举行的2014年MPA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全国联考,并且第一志愿报考北京地区学校的考生; 2. 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