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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MPA教育中心是北京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MPA)教育主办单位。负责北京大学MPA的招生和教育,进行MPA教育的国际国内合作,主要为政府机关和非盈利组织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高级公共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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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简章

  •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4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4]18号)的精神和要求,2014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单证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11年7月31日

  •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校2014年面向全

  • 为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我校2013年面向全国招

  •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的精神和要求,2012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

  • 北京大学2011年MPA招生简章

  • 北京大学2011年MPA招生简章

  •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0年面向全国招收20名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

  • 为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的精神和要求,2008年北京大学继续开展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工作,面向全国招生。 一、报考条件 2005年7月31日前国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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