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MPA冬季学位论文答辩的通知(第二轮)
来源: ; 发表时间:2008-11-27;点击: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MPA教育中心将于2008年12月6日,组织MPA学位论文冬季答辩,具体日程如下:
答辩程序
1 答辩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主持答辩会各项议程;
2 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
3 答辩委员提问,答辩人答辩;
4 休会,答辩委员举行会议,进行评议,投票;
5 复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注意事项
1 参加答辩同学需在12月3日前向MPA教育中心电话确认是否能够参加此次答辩,确认电话010-62753903。
2 参加答辩的学员请携带学位论文定稿、证件(身份证件、学生证)、黑色水笔和纸张。
3 答辩准备室为廖凯原楼133房间。
温馨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