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双证MPA提交相片和补缴报名费通知
来源:MPA教育中心 ; 发表时间:2012-11-01;点击:各位考生: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前至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pku.edu.cn)查看“北京大学报考点(1101)关于上传个人电子照片的公告”,根据要求上传电子相片。
未能及时缴纳报名费的考生,请于11月10日前至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北京大学红二楼)2104室补缴报名费,补缴报名费需要提供:考生报名号、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
特此通知!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MPA教育中心
2012年11月1日